一、依据
我单位拟开展微科(内蒙古)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绿色轻量化高端铝合金新材料精深加工项目变更,已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
二、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建设项目名称:微科(内蒙古)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绿色轻量化高端铝合金新材料精深加工项目变更
2、建设单位名称:微科(内蒙古)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宋宏栋(13015052117)
4、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内蒙古包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建设地点:包头铝业产业园区铝深加工工业园
6、项目性质:变更环评
7、项目变更前后主要工程内容
(1)变更前:项目设计生产规模10万吨铝合金新材料,主要建设内容为熔铸车间、交通轻量化深加工与光伏边框及组件联合生产车间、表面处理车间及配套公共设施。熔铸车间熔炼保温炉废气、均质炉废气、炒灰废气一并收集后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交通轻量化深加工与光伏边框及组件联合生产车间设置15台铝锭加热炉及9台18框时效炉,产生废气分别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表面处理车间设置5台抛丸喷砂机,抛丸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自带的粉尘收集系统收集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表面处理车间酸洗、中和及阳极氧化过程产生的酸雾通过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厨房烹饪能源为电,配置三个灶头。含镍废水先采用二段传统化学混凝沉淀法单独进行处理,处理后与其他综合废水采用二段传统化学混凝沉淀法再进行处理,再处理后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经纤维球过滤器处理后外排,最终进入包头市润通环境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
(2)变更后:项目生产规模未发生变化,熔铸车间熔保炉废气、炒灰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均质炉废气单独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交通轻量化深加工与光伏边框及组件联合生产车间设置16台铝锭加热炉、2台18框时效炉及1台108框时效炉,燃气量发生变化;表面处理车间设置8台抛丸喷砂机,抛丸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自带的粉尘收集系统收集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雾喷淋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表面处理车间酸洗、中和及阳极氧化过程槽体数量增加,碱洗工序增加1级碱洗,为两级碱洗,着色工序增加一级水洗,为三级水洗,中和工序增加硝酸中和;新增1套模具蚀洗设备用于维护修理挤压生产线H13钢模具,配套设置1套集气装置+喷淋系统+排气筒;建设高端光伏边框全自动生产线(长边)、(短边)各9条,共18条加工线,配套7台角码机,9台自动拆框机。机加工序产生的粉尘由正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厨房烹饪能源改为天然气和电,新增天然气用量,天然气灶头配置为4台。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规模及废水排放量发生变化:含镍废水单独收集汇入含镍调节池进行调节,出水进入pH调节池、絮凝沉淀池、中间水池处理后,经石英砂过滤器过滤后达标排放;酸碱综合废水送入综合调节池、pH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后,上清液流入中间水池,经过石英砂过滤器过滤后进入清水池后达标排放或回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写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宏栋
邮寄地址:包头铝业产业园区铝深加工工业园微科(内蒙古)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015052117
电子邮箱:wkxcl2021@163.com
五、其他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单位:微科(内蒙古)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年5月9日